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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商业移民和澳洲商业移民比较

作者: Mark  来源:海利普移民  日期:2010-02-01

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作为世界上主要的老牌移民国家,都把吸纳成功的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作为移民战略的重点。但二者根据自身的特点,制定了不同的商业移民政策。现主要从以下八方面对二者移民政策做出比较。

一、 商业移民政策:
加拿大商业移民分为主动投资和被动投资两种形式,即分为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(加拿大各省省提名计划)两种类别;而目前澳洲商业移民的投资形式必须是主动投资,并亲自积极参与经营。因此在对这两个国家的商业移民做比较时,只对加拿大投资移民和澳洲商业移民做比较,即不客观,也没什么实际意义。现以加拿大目前较受市场欢迎的 “曼省省提名计划”和澳洲最受欢迎的163类企业主商业移民做出比较。

二、 投资环境:
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经济发展水平差不多,但各有特点。加拿大毗邻美国,进出美国非常方便;但气候相对寒冷,与中国的经济联系少。而澳大利亚气候条件好,和中国只有两个时差,并与中国经济联系密切,经济互补性很强。

三、 净资产和投资额要求:
曼省省提名要求申请人拥有至少35万加币净资产,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5万加币;而澳洲163类企业主移民要求申请人至少拥有30万澳币净资产,实际投资额不低于25万澳币。

四、财产审查规定:
加拿大移民法要求申请人申报所有生意和资产。如在审理过程中发觉申请人有其他生意或资产没有申报,那么申请将会被拒。由于加拿大商业移民特别重视审查申请人财产来源的合法性,因此无疑增大了对巨额资产合法来源的证明难度;而澳大利亚移民法清楚规定,不要求申请人申报所有生意和资产,只需所申报的资产符合移民的财产要求即可。

五、 生意担保金:
澳洲商业移民申请人无需缴纳生意担保金,申请人只要在四年内累计投资达25万澳币,所经营生意达到规定标准,即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,在此之前则持有4年期多次往返签证。而曼省商业移民(曼省省提名计划)要求申请人必须缴纳7.5万加币诚意金,若申请人到期未按计划开展生意,则没收诚意金。

六、签证性质:
通过加拿大省提名计划所获取的移民签证是有条件的永久居民签证,申请人在入境加拿大后的2年内在加创办或购买一家企业并满足一定要求后,可以申请条件解除。但事实上即使申请人在登陆加拿大后,放弃7.5万加币的保证金,而根本没有开展生意,目前也仍能保持其永久居民身份。事实上,目前有近2/3通过省提名计划移民的人士,在登陆加拿大后,根本没有开展生意,而仍取得了永久居留权,还未曾出现因此而被取消永久居留权的先例,5年后也可以申请入加拿大国籍。而澳洲163类企业家移民首先获取的是为期4年的临时签证,需在申请前的2年中,在澳洲创立或购买一个合资格企业,并达到一定标准,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。

七、福利:
获取加拿大有条件移民签证后,申请人在登陆加拿大后即开始享受同加拿大公民同等的福利;而163签证持有人只是在澳洲有四年暂准居留权,在未成为永久居民前,并不享受澳洲的福利,如医疗保障、大学教育费用、社会救助金等,但其本人或子女享有公立学校小学至高中阶段的免费教育,私立学校则与当地学生一样收费。大学阶段在澳洲都是付费的,与当地学生相比,163签证持有人大约要多收取1/3至1/4的学费,而且当地居民可以先不付学费,毕业后根据其工资水平来付学费,而163签证持有人却需要先交清学费。

八、签证审查重点:
加拿大商业移民侧重于审查申请人的资产来源合法性,澳大利亚商业移民主要看重申请人的商业管理能力,对资产不是很重视,对公司盈利多少也没有要求。而且一般如申请人是大股东或总经理/副总经理,商业管理能力也不会受到质疑。
由此可见,澳大利亚商业移民与加拿大企业家移民(省提名计划)在若干方面有所不同,各有优劣,申请人应综合自己的实际条件、目的等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国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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